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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房管局预算

日期:2021-03-18浏览次数:3530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

房产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预算

 

 

 

 

 

 

2021年3月

 

 

  

 

第一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房产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概况

 

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为瀍河回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编制60名,领导职数13副,内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住房保障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管理股、物业管理股。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研究全区住房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

(二)负责全区廉租房、公租房家庭的货币化补贴发放,资格审核、认定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全区直管公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租金收缴和维修养护等工作。

(四)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房屋租赁服务工作及物业管理工作。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部门预算是瀍河区住建局局属单位预算。我单位为洛阳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总计1155.71万元,支出总计1155.71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241.64万元,增长26.44%。主要原因:增加辖区廉租房租金收入和公租房租金收入;支出增加241.64万元,增长26.44%。主要原因:放发2020年至2021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以及清欠部分人员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合计1155.71万元,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0万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965.7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合计115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71万元,占88.06%;项目支出138万元,占11.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2021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支预算190万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支预算965.71万元。与2020年相比,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收支预算增加54.15万元,增长39.86%,主要原因增加辖区廉租房租金收入和公租房租金收入;政府性住房基金收支预算增加194.49万元,增长25.21%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15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73.62万元,占6.4%卫生健康48.35万元,占4.18%住房保障(类)支出1033.74万元,占89.45%;项目支出138万元,均为一般性项目支出138万元,占11.94%

六、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7.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4.21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38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2021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车辆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车辆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招待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2021度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2021度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其中:办公费3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0.1万元;邮电费1万元;取暖费0.8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1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1155.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04.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50万元,项目支出共4个,支出金额1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中心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依据预算支出性质和用途,将现行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三类,其中:运转类经费(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房管局2021年公开表(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