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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1-09-07浏览次数:2045

2020年度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

部门决算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瀍河区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审查和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处理涉诉信访。3、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依法办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5、管理、使用本院的司法警察力量,保证机关和押解人犯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秩序。 6、负责本院审判工作的管理监督、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7、负责本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上级法院及区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8、负责本院的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9、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及物资装备10、负责本院司法技术鉴定、通讯、网络信息等技术管理工作。11、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使用、考核、奖惩等相关工作。12、自觉接受上级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13、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14、完成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设置内设机构5个,包括:立案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XLS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55.1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11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政策节约开支,压减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13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2.6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20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07万元,占78.74%;项目支出468.48万元,占21.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55.0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61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政法装备款,在今年进行了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3.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4.51万元,增长5.99%。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包括2019年应支未支的政法装备款。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3.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023.22万元,占91.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9.12万元,占3.14%;卫生健康(类)支出52.88万元,占 2.40%;住房保障(类)支出58.34万元,占2.65%。

   (三)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71.12万元,支出决算为2,20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2%。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99.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节约开支。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75万元,支出决算为96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后期追加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0.15万元,支出决算为6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节约开支。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7.34万元,支出决算为3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7月社保基数变更,较以前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9.87万元,支出决算为2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7月社保基数变更,较以前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9.74万元,支出决算为5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7月社保基数变更,较以前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5.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5.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09.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完成预算的48.33%。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政策,控制公务用车费用,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85万元,完成预算的50.94%,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政策,控制公务用车费用,节约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8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以及加油。2020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

3.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接待费用。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局绩效管理目标要求以及洛阳市绩效工作部署和考核要求,我单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绩效管理成效显著,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来,我局对预算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考评,项目支出都完成了较好的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应。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我单位对所有的项目都进行了绩效评价,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预期达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自评结果均为良好。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109.4万元,支出决算为50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5.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差旅费支出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8.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8.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4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4辆、其他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