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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纪委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1-09-07浏览次数:1990

2020年度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瀍河区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瀍河区纪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职责:区纪委与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在上级纪委、监察委和同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职责。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辖区内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二、机构设置

瀍河区纪委内设13个行政科室,1个事业单位,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干部监督室、1个事业单位具体是: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纪委电教信息网络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瀍河区纪委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瀍河区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国共产党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XLS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36.4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9.61万元,增长38.35%。主要原因是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平台的建设、办案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936.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6.43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7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93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1.29万元,占77.02%;项目支出215.18万元,占22.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36.4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9.10万元,增长40.32%。主要原因是人员等配备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9.10万元,增长40.32%。主要原因是信息网络安全保密平台的建设、办案经费等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8.17万元,占87.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68万元,占4.77%;卫生健康(类)支出42.89万元,占4.58%;住房保障(类)支出30.69,占3.28%。

(三)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1.62万元,支出决算为93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88.36万元,支出决算为60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类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政策节约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案费用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97万元,支出决算为4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费用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费用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6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费用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7.19万元,支出决算为3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0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费用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0万元,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预算的90.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支出政策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9万元,完成预算的90.00%,占9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5.10万元,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行支出政策节约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5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一切应急公务等。2020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总体要求,以及洛阳市绩效工作部署和考核要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继续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提升绩效目标编报质量。2020年对2019年所有项目预算开展了绩效自评,开展2020年项目预算编制时,要求相关科室根据上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调整2020年项目预算编制。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绩效管理成效显著,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来,我委对预算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考评,项目支出都完成了较好的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应。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66.30万元,支出决算为7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运行成本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