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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1-09-08浏览次数:2068

2020年度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二〇二一年九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拟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三)承担全区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活动的开展工作。(四)监督、管理全区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对刑满释放人员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工作。(五)负责全区司法所专干、社区矫正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六)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装备、计财物资管理工作。(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八)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并与乡各办事处党(工)委共同管理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及其他工作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

司法局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法制股(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另设有8个派出机构(司法所)。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是:

1、瀍河回族区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司法局.XLS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62.4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2.58万元,下降22.28%。主要原因是:1、严格落实政府压减资金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非必要支出;2、公证独立核算后,项目开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9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2.2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41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万元,占56.74%;项目支出177.66万元,占43.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62.4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2.58万元,下降22.28%。主要原因是:1、严格落实政府压减资金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非必要支出;2、公证独立核算后,项目开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4.17万元,下降25.98%。主要原因是1、严格落实政府压减资金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非必要支出;2、公证独立核算后,项目开支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73.35万元,占90.91%。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支出13.14万元,占3.2%;卫生健康(类)支出11.33万元,占2.76%,住房保障(类)支出12.85万元,占3.13%。

(三)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3.17万元,支出决算为41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75621%。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6.69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压减资金的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非必要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4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增加。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2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法律援助经费支出包含省级资金。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4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支付工程尾款。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4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资金增加等。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初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2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律师顾问委托业务费年底考核,次年支付。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17.8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录用公务员未办理工资等手续,社保次年年初补缴。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17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9.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7.33万元,支出决算为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公积金政策标准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8.52%。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完成预算的8.52%,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降低车辆开支。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维修、保养。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量。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区司法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完善制度建设、绩效管理成效显著,从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来,我局对预算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考评,项目支出都完成了较好的既定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与社会效应。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进一步提高司法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维护辖区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普法宣传物品。社会效益方面,充分化解辖区矛盾纠纷,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对受援群众做到应援尽援。为提升辖区居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应。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