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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5-28浏览次数:6493

瀍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瀍教〔2021〕75号


区属各中、小学:

现将《瀍河回族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21


瀍河回族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教基〔2021〕71号)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巩固我区招生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招生氛围和良好的教育生态,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制定我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坚决防止将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向市场。

(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区属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各学校根据学区范围科学合理确定招生工作方案。各学校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分类分批招生(第一批:房户一致;第二批:父母无房产且三代同住;第三批:有房无户的同一行政区学生;第四批:有户无房)。当同一顺序的学生超过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各学校要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录取。房、户不在同一行政区时,由房产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到辖区内学校入学。凡是具有洛阳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洛阳市无住房,以单独租赁的成套房屋作为唯一住房并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或住房租赁合同信息采集的, 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住房承租人享受基本社会公共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9〕21号)文件执行,由租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对市级审批的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面向市辖区招生 (孟津区、偃师区招生范围和方式不变)。

(四)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咨询窗口,公布咨询电话。要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等,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招生办法

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1所公办学校或1所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电脑端或手机端:http://ywzs.jyt.henan.gov.cn/)进行报名,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一)区属中、小学报名办法及程序

1.6月30日前各学校张贴招生公告。在学校大门口醒目位置、学区内(主要街道和楼盘)张贴招生公告。招生公告需明确:招生计划、学区范围、招生年龄、网上信息采集程序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办法、招生录取办法、学校咨询电话等。各学校招生公告纸质版由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6月25日前交区教体局基教科备案。7月29日至31日,各小学进行新生摸底登记;新生摸底登记表由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于8月4日前交区教体局基教科。

2.小学毕业生工作安排。7月27日至28日进行跨区验证,8月3日上午各小学到区基教科领取初中入学预录取通知书, 8月4日小学毕业生到毕业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预录取通知书。

3.8月5日8:00至10日18:00网上信息采集。一年级及七年级新生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电脑端或手机端: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 报名辖区内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10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4.8月5日至11日现场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监护人需现场签订承诺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承诺书由学校保存。

5.8月18日至20日各中小学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

6.8月21日至22日各中小学根据录取结果,安排入学相关事宜。

(二)全面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学校要落实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各学校要通过不同方式公布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公布服务电话。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摸清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要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三)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相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班额。各学校要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零增量。

2.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我区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要聚焦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宣传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并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

3.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充分认识学籍是招生入学结果的体现,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严查非法办学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严格落实招生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6.加强招生宣传。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价值观、学生成长观,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摒弃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

7.加强监督问责。设立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学校,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予以问责。

2021年秋季开学后,各学校对执行和落实《义务教育法》、省、市、区招生政策规定及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于2021年9月10日前书面报区教体局基教科。


附件:1. 瀍河回族区各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计划

          2. 瀍河回族区各中学2021年七年级招生计划



附件1


回族区各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班级数(个)

班额(人)

合计(人)

备注

1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新建小学

4

45

180


2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东关回民小学

4

45

180


3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机车小学

4

45

180


4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巨龙小学

4

45

180


5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下园小学校

2

45

90


6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外语实验小学

2

45

90


7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北关小学

1

45

45


8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东新安街小学

2

45

90


9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北窑回民小学

2

45

90


10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五处小学

1

45

45


11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马坡回民小学

1

45

45


12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第一实验小学

6

45

270


13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第二实验小学

4

45

180


14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第三实验小学

2

45

90


15

洛阳市实验小学恒大分校

8

45

360


16

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君河湾小学

8

45

360


             合计

55

/

2475



附件2

回族区各中学2021年七年级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班级数(个)

班额(人)

合计(人)

备注

1

洛阳市第四中学

4

50

200


2

洛阳市第十一中学

6

50

300


3

洛阳市第二十四中学

6

50

300


4

洛阳市第三十六中学

6

50

300


5

洛阳市第四十五中学

12

50

600


6

洛阳市第五十二中学

3

50

150


7

瀍河实验学校中学部

6

50

300


          合计

43

/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