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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机构信息

区文化和旅游局

日期:2022-09-08浏览次数:7185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关于文化、文物和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

(四)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全区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研究、制订全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全区基层文化建设和基层文化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图书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等工作。

(六)研究拟定全区文物和文物利用发展规划,依据文物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负责人

局长:毕永民

三、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市场和群众文化股(旅游和文物管理股)。

四、办公地址、时间及联系电话

九都东路18号区党政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夏秋: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办公电话:63979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