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农业、畜牧业、水利、林业、农机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中央、省、市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
(二)负责农业、畜牧业、水利、林业、农机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畜牧业、水利、林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导组织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三)负责指导新农村建设及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指导、监督农村土地确权、流转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四)负责肥料、农药、农膜、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安全监督管理。
(五)负责兽医、兽药、饲料等畜牧业的监管工作;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疫情调查、发布疫情并指导、组织动植物疫病扑灭工作。
(六)负责农业、畜牧业、水利、林业、农机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处理各种林权纠纷;加强公益林建设与保护;抓好林权制度改革,扶持乡村发展林业经济;负责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野生动植物保护。
(八)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移民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消防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负责人
局长:王若涵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农业农村股、林业水利股
四、办公地址、时间及联系电话
九都东路18号区党政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夏秋: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办公电话:6355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