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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机构信息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2-09-08浏览次数:7086


一、机关职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人事、劳动政策、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和范围、负责国家机关及区属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协调服务,调查、了解人事劳动政策贯彻情况,研究制定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规章制度。

(二)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依据《公务员法》和配套法规,按照管理权限与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全区国家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录用、考核、纪律、职务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待遇、辞职、辞退,退休和申诉控告等项工作,并对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的调配、调整工作,办理公务员职务升降、任免手续。

(三)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接受安置工作。

(四)负责全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待遇工作,负责全区遗属补助工作。

(五)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病退及工伤处理有关事宜。

(六)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知识更新培训教育工作。

(七)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

(八)负责全区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的签订监察,工资分配、工作时间、女工保护等工作。

(九)负责高效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培训就业工作。

(十)负责人事、劳动合同(聘用制合同)及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负责劳动力市场协调、就业和再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促进人才流动。履行对管辖范围内持证上岗情况的监察职能。

(十二)、负责辖区内就业及再就业工作,妥善安置“零就业”家庭户的就业安置工作。

(十三)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统计工作。

(十四)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事档案整理保管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二、部门负责人

局长:李克伟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办公室、劳动保障办公室、劳动监察大队

四、办公地址、时间及联系电话

九都东路18号区党政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夏秋: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办公电话:63994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