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一、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
(三)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四)承担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区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区法律顾问工作。
(五)负责受理向区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办理区政府行政、经济和民事诉讼案件;承办或组织办理申请区政府赔偿的行政赔偿案件。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负责人
局长:方淑玲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制股(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股、社区矫正管理股。
四、办公地址、时间及联系电话
九都东路18号区党政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夏秋: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办公电话:6396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