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瀍河区惠企政策汇编——项目资金类(二)

日期:2022-03-10浏览次数:3489


为拓宽政策获取渠道,引导全区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各类惠企政策,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助力企业转型发展,瀍河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国家、省、市工信领域的惠企政策进行了梳理,共有项目资金类、示范平台类、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类、支持企业智能化发展类、企业培育类、产品奖励及保费补贴类及其他7大类政策。


项目资金类政策之认定为试点示范项目奖励资金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示范项目奖励资金

支持重点: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支持制造业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化工业全要素、全产业链资源配置,加快企业生产方式、企业形态、商业化变革。

可享受政策:(省财政落实)对经省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项目,给与一次性奖补5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截至申报日,企业须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2.新模式项目已建成并取得明显成效,具有较强的可复制可推广性;

3.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文件依据:《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1〕62号);《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新模式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奖励资金

支持重点: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申报试点示范项目,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可享受政策:(省财政落实)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领域试点示范或称号的企业(项目、平台),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河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省属单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3.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4.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文件依据:《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1〕62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奖励资金

支持重点: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升级。

可享受政策:(省财政落实)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申报条件: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应在我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无不良社会影响。

文件依据:《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1〕62号);《关于2021年全国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暨河南省首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评选的通知》

(四)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奖励资金

支持重点: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可享受政策:(省财政落实)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大数据产业发展,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文件依据:《河南省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1〕62号);《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5G应用示范项目奖励资金

支持重点:鼓励工业制造业企业开展生产线5G改造,在生产区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

可享受政策:(市财政落实)对国家级、省级评比认定的5G应用示范项目,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已获得上级资金支持的,市级不重复支持。

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在洛阳市行政区城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被认定为“绽放杯”5G应用征集大赛获奖项目、5G优秀应用案例、5G应用示范项目等;

3.申报时企业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且三年内无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记录为准)。

文件依据:《洛阳市制造业“三大改造”实施方案(2021—2025年)》(洛政办〔2021〕33号)

由于各项政策时效性及申报时间不同,详情请咨询瀍河区科工局(0379-63953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