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瀍河回族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示
为进一步夯实我区非遗保护工作的基础、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建设,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洛政〔2006〕181号)精神,瀍河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评定工作,经过自主申报、区级初审、市级专家评定等程序,评选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9项,现予以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27日共20天
监督电话:0379-63951227
通讯地址:翠阜路9号瀍河区文化馆(瀍滨隆居院内)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