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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5-04-03浏览次数:1212


为持续提高瀍河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起草了《瀍河回族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拟提交区政府研究下发。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5月2日前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区教体局   李欢

电话:0379—61282188

邮箱:chanyouban@163.com


瀍河回族区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创建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提高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59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扩充学前教育普惠性资源的通知》(教办基〔2025〕58号)、《洛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对栾川县瀍河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过程性督导的反馈意见的通知》(洛教督导〔2025〕1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洛阳市推进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目标任务

在《洛阳市推进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普及普惠创建的目标任务:

1.学前资源普及普惠。到2026年,完成6所小区配建幼儿园建设任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2025年瀍河区达到普及普惠县域创建标准。

2.学前管理规范有序。坚持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完善规范化幼儿园办园标准,动态调整收费标准,落实师资配备标准和课程设置标准,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促进学前教育规范普惠高质量发展。

3.学前质量持续提升。加强学前教师队伍建设,以示范幼儿园创建为抓手,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办好每一所幼儿园。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幼儿园相互学习、交流经验。鼓励幼儿园开展特色课程建设,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开发特色课程,丰富幼儿学习生活,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三、工作思路

积极落实“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我区完善普惠性资源布局规划,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相关工作,增加我区公办学位数,提高公办率。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加大公办园教师核编补充力度,指导推进幼小衔接试点,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四、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

发展学前教育是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科学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积极推动配套园移交、举办。结合全市教育资源调整优化和高中外迁,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采取改扩建等方式举办公办幼儿园。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瀍河分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展改革委

(二)拓宽渠道,大力提高普惠性资源比例

补足配齐小区配套幼儿园,落实上级关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整体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改,优先将保障性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教育部门,举办为公办园或采取减免租金等措施使其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瀍河分局、区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园所管理,规范办园行为

1.严格准入制度。所有幼儿园必须获得办学许可证,对民办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继续分类治理。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责任单位:瀍河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白马寺镇、各街道

2.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幼儿园校舍安全监测制度,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校车安全监管和驾驶人员的资质审核与管理,落实幼儿园卫生防病、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瀍河生态环境分局、瀍河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五大队、瀍河公安分局

3.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严格执行区发展改革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三家联合下发的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严禁人为抬高成本,高价收费。幼儿伙食费要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营利或结余,不得挤占、克扣和挪动。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对于不合理的收费和乱收费,要坚决查处。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4.通过完善规范化幼儿园办园标准,动态调整收费标准,落实师资配备标准和课程设置标准,逐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加大对民办园所的帮扶力度。大力支持民办幼儿园进行普惠性园所创建,根据瀍河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逐年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大普惠性民办园比重。力争到2025年普惠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5.全面改善办园条件,严格执行《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幼儿园的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全部达到规定要求。新建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有计划地指导现有不达标的幼儿园逐步改善办园条件,尽快达到省定标准,满足保教基本需求。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6.严格落实监管制度,五年内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进行第二轮督导评估。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开展经常性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幼儿园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四)坚持科学保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办园质量。

1.建立独立的幼儿园教师编制序列。在省市区编制部门确定的前提下,将幼儿园教师的编制从小学教师中分离出来。通过核定编制、统一招考管理等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消除“有编不补”的现象。建立幼儿教师补充的长效机制,制定分年度补充计划。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纳入社保体系。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2.强化等级评估质量提升,做好各级各类园所的评估认定工作,发挥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薄弱园所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成立我区学前教育教研联盟,落实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教研指导网络。坚持科学的育人方式,严格规范幼儿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制定保教工作计划,保证幼儿每天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提升幼儿体质。科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预防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3.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严格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幼儿教师完成每五年培训达360学时的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确保无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加强幼儿园骨干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带动我区幼儿师资整体提高。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五、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制定规划,广泛宣传发动。(2025年1月—3月)

明确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2月组织区级自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2025年3月—4月)

按照《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对标对表,逐项进行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3月底前报请市级初核。

第三阶段:强化措施,积极开展整改。(2025年4月—5月)

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2025年5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组织申报,迎接督导评估。(2025年5月—9月)

4月底提请省级评估;9月迎接国家督评。

第五阶段:针对反馈意见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落实监测制度,巩固普及普惠成果。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瀍河回族区推进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区发改、财政、教育、人社、编办、公安、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民政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健全多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重大事项,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

(二)制定规划。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以及瀍河回族区推进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三)落实责任。实行“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协作、教育归口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具体负责人,加强对学前教育普及工程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有效推进各项目建设实施。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责任制,按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保障经费。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的要求,建立起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等投入政策要求。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建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增加残疾儿童受教育机会,创造更多条件,着力保障贫困地区儿童、随迁儿童和留守儿童入园。

(五)加强督导。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教育督导综合考评范围,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进度。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综合调度、挂账督办、定期通报,组织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督查指导。


附件:瀍河回族区推进学前教育规范普惠发展工作任务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