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瀍河回族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现将瀍河回族区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第一批资金中剩余未分配中央资金103万元(洛财农【2024】60号);
2.第一批资金中剩余未分配市级资金22.25万元(洛财农【2025】1号);
3.区级配套财政衔接资金201万元;
4.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万元(洛财农【2025】17号);
5.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万元(洛财农【2025】17号)。
二、分配原则
经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和种植、养殖季节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产业扶贫全覆盖的原则,加快改善贫困户,贫困村的生活条件,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二是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原则,扶贫发展资金向贫困户、贫困村倾斜。
三是提供扶贫资金的精准度和效益性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三、本次分配结果
1.本次使用中央资金0.87万元,剩余未分配资金中央资金102.13万元(洛财农【2024】60号);
2.本次使用中央资金60万元,剩余未分配资金中央资金7万元(洛财农【2025】17号);
3.本次使用省级资金41.4万元,剩余未分配资金省级资金14.6万元(洛财农【2025】17号);
4.本次使用市级资金21.95万元,剩余未分配市级资金0.3万元(洛财农【2025】1号);
5.本次使用区级资金30.16万元,剩余未分配区级资金170.84万元。
附件:
洛阳瀍河回族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拓展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