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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政策解读

瀍河回族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解读

日期:2022-05-12浏览次数:6199


一、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洛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洛政〔2021〕4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瀍河回族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重点涉及12个方面的核心内容:

一是修订了工作原则:增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明确了我区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基本原则:

①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②统一领导、各方联动;

③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④立足实战、提升能力;

⑤依法依规、科学应对。

二是规范了分级应对原则:明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政府负责应对,较大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一般突发事件,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应对。

三是制定了我区应急响应分级标准。为科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根据我区突发事件应急实践,制定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四是调整区应急预案体系。根据省、市预案体系,结合瀍河区实际,按照应急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预案体系要求,最终形成了以区级总体应急预案(1个)、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10个)、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9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预案(5个)、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类专项预案(5个)为支撑的瀍河区应急预案体系。

五是对组织指挥体系进一步细化。建立由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应急指挥机构、专家技术服务机构组成的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其职责分工,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效率。

六是增加了风险防控相关内容。从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日常管控四个方面补充各级风险防控职责和风险防控措施。

七是制定了预警预控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要求,细化明确了14项预警预控措施,指导各行业部门和应急队伍有效组织预警预控行动。

八是重新梳理应急响应机制。对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先期处置、指挥协调、处置措施、舆论引导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辖区突发事件应对需求,增加了相应的处置措施。

九是整合完善了各项应急保障措施。着重针对应急力量保障、应急财力保障、物资装备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稳保障、紧急疏散保障、公共设施保障、基础信息保障、科技应用保障等重点环节,明确细化了10项应急保障措施。

十是规范了预案管理。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对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培训等环节明确程序和要求。

十一是增加了责任与奖惩章节。规定了各级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主体责任,为体现其重要性,独立成章。

十二是梳理我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形成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清单,落实预案编制与突发事件应对牵头负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