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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法规公文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文机关: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范围:全社会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成文日期:2022年9月27日
  • 发布日期:2022-09-30
  • 发文字号:瀍政办〔2022〕17号
  • 索引号:C001-0012-2022-0282

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瀍河区职业病防治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2-09-30浏览次数:13555


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瀍河区职业病防治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瀍政办〔2022〕17号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有关部门、医疗机构:

《瀍河区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27日


瀍河区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


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河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河南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健康中原行动(2020—2030年)》《洛阳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健康洛阳行动(2020—2030年)》《洛阳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职业健康是健康中原、健康洛阳、健康瀍河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瀍河区政府、区卫健委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近年来,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职业健康工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健康中原、健康洛阳、健康瀍河行动,深入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着力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持续加大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稳步扩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范围,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措施,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推动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明显增强,技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和条件持续改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健康中原、健康洛阳、健康瀍河建设提速提质,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是传统职业病防治任务繁重。粉尘、毒物、噪声等传统职业病危害的防控依然面临较大压力。二是新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防控能力不足。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不断出现。三是支撑保障能力亟待加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信息化建设整体滞后,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四是社会共建共治水平有待提升。一些地方在协同推进发展和安全上还有差距,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劳动者自我健康管理意识不强,职业健康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职业健康工作要坚持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抓住机遇,应对挑战,顺应广大劳动者对职业健康的新期待,加快构建高质量职业健康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和治理体系,不断满足广大劳动者高品质职业健康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以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为中心,以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为主线,以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为着力点,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完善体系建设,提升创新能力,提高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健康中原、健康洛阳、健康瀍河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防治,落实责任。落实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提升职业健康共建共治能力。

2.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诊断救治能力。

3.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扎实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巩固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成果,控制和消除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辐射等职业病危害。

4.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建立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常态化工作机制,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积极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预防;完善政策措施,提高职业健康服务水平。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全区职业病防治体系更加完善,信息化水平和技术支撑能力显著提高,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工作环境显著改善,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劳动者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1)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稳步提升

(2)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85%

(4)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90%

(5)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85%

(6)

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7)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100%

(8)

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区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达到国家、省、市规定标准要求。

持续提升

(9)

至少有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95%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源头治理,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落实新发展理念,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等制度。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因素为重点,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加强职业活动中新发危害的辨识评估和防控,开展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系统疾患等与工作相关疾病的防治工作。 

专栏1 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行动目标:在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危害等为重点,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

2.探索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帮扶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做法,如: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托管式服务,以“企业+托管服务单位+卫生监管部门”的联动方式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

预期产出:开发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管理辅助工具,总结推广中小微型企业帮扶经验和模式,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二)加大执法力度,推动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的监管模式。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认真履行防治责任。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惩戒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加强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执法协助人员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

(三)建设健康企业,培育健康“细胞”

把健康企业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引导、鼓励企业将健康理念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劳动保护、健康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为劳动者提供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整洁卫生、绿色环保、舒适优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生产环境;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产生活方式,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健康企业。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学校等行业和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定活动,强化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有效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放射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强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完善专家工作机制,加强职业健康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职业健康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将职业健康教育内容纳入相关课程,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普及职业医学知识。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以职业病防治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完善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发挥职业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的作用,构建“我区并向乡(镇、街道)延伸”的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技术支撑网络。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专栏2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加强区疾控中心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机构监测与风险评估能力建设。

2.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号)要求。

(五)完善政策措施,提高职业病患者保障水平

加快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等职业病严重的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建立尘肺病人动态管理制度。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落实工伤保险政策,提高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救治保障水平。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探索建立工作相关疾病多元化筹资保障体系,逐步将相关职业人群纳入保障范畴,做好各项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依法依规做好相应保障工作。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监管精准高效

将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纳入全民健康信息化保障工程,推进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依托省统一的政务云平台,推进全区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充分整合现有系统和数据资源,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放射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管理“一张网”。加强卫生健康与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税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互联互通。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据统计与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监管决策中的作用。

专栏3  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建设目标:依托省政务云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区的职业健康管理“一张网”,实现职业健康信息的上下联动、横向联通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决策的支持能力,实现职业健康监管智能化、精准化、高效化。

建设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坚持业务引导、功能完备,坚持汇聚信息、共建共享,坚持安全规范、兼容拓展。

建设内容:

1.建设全区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全区用人单位、技术服务等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健康数据综合分析和预警与决策支持软硬件建设。

2.建成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管理、职业病危害风险预警与决策支持、职业健康监护与诊断管理、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健康科普宣教培训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关键业务系统,实现各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预期产出:建成全区职业健康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决策支持等关键业务系统;构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

(七)强化宣教培训,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

将职业健康教育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人群的健康素养。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技能大比武活动,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技术服务能力。聚焦重点职业人群需求,广泛开展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创作征集活动,建立职业健康科普知识库,建设科普传播平台。持续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推动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构、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普及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工程,层层健全完善责任机制,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制定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规划。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推动将有关指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落实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体、科工、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建、应急、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基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政策融合,协同高效推进

将职业健康纳入深化医疗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等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协同推进。综合运用金融、税收、社保等政策措施,通过项目核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和费率浮动等,激发用人单位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工作的内生动力,调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健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健全投入机制,强化经费保障

各单位要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

(四)加强督导评估,确保规划落实

健全规划实施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区卫健委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督导,2023年和2025年分别开展中期和末期考核评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规划约束性指标分解到年度,明确工作分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按期完成。